亲办案例当前位置:首页 > 亲办案例
  • 吴某、李某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

    原告吴某与被告李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,本院于2023年10月17日立案后,依法适用普通程序,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。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志峰到庭参加诉讼,被告李某经本院本案公告送达开庭传票,未到庭参加诉讼。现已审理终结。原告吴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:1.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支付

    2024.04.09访问(253)
    • 吴某、李某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

      原告吴某与被告李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,本院于2023年10月17日立案后,依法适用普通程序,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。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志峰到庭参加诉讼,被告李某经本院本案公告送达开庭传票,未到庭参加诉讼。...原告吴某与被告李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,本院于2023年10月17日

      2024.04.09访问(253)
    • 白X、马X、武X等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

      马X向本院申请复议称,请求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定州市人民法院作出的(2019)冀0682执异100号执行裁定书。事实与理由:定州市人民法院栽定追加申请人为本案的被执行人是错误的,应依法撤销定...马X向本院申请复议称,请求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定州市人

      2024.04.09访问(140)
    • 王X、胡X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

      经审理查明,第三人王X、刘X系夫妻关系,原告王X系第三人王X、刘X之子,其户籍于2017年3月30日由清苑区望亭乡西XX变更到清苑区。涉案土地为清苑区的土地80亩。2018年5月18日,第三人王X、刘...经审理查明,第三人王X、刘X系夫妻关系,原告王X系第三人王X、刘

      2022.05.23访问(533)
    « 上一页1下一页 »  到第GO
    刘志峰律师 入驻4 近期帮助过:121 积分:361 好评率:100%

    温馨提示:
    尊敬的用户,您可以通过华律网的一对一咨询单咨询刘志峰律师。如果您的案件比较紧急建议您直接拨打刘志峰律师电话(13315201518)寻求帮助。

    法律咨询热线: 13315201518